新竹市新建大坪頂「永恆之丘」納骨塔,曾被譽爲「全國最美納骨塔」。記者張裕珍/攝影
新竹市「永恆之丘」納骨塔採半開放式設計,但完工後出現地面淺積水及雨水漂濺塔位等瑕疵缺失,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經調查後,今天要求新竹市政府應積極溝通改善。竹市府下午迴應,「永恆之丘」納骨塔改善案在今年3月5日開工,預計於6月3日完工,完工後將解決目前雨水飄濺致室內地面積水以及停車場鋪面不便等問題。
新竹市永恆之丘納骨塔獲得2022年德國紅點設計獎及111年工程會第22屆公共工程金質獎,新竹市政府譽之爲「全國最美納骨塔」,是前市長林智堅任內重大政績之一。但納骨塔完工後逢豪大雨,室內地面就積水,雨水濺及納骨塔位,影響實際使用。
經監委實地履勘發現,在風勢大時確有雨水漂濺塔位表面,但塔位內部未受影響,接受問卷調查的部分民衆也認爲,會因此改變登記申請意願,顯示未完全符合民衆對慎終民俗的期待;針對工程經費追加幅度已逾8成,監委也建請招標機關釐清歷次契約變更,是否符合籤文所載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
針對監察委員完成調查報告,竹市府迴應,永恆之丘納骨塔設計階段未考量新竹氣候,施工過程發現受新竹環境氣候影響,雨水經風勢飛濺入內,已於前市府時期追加1700餘萬元進行一次改善工程,但改善效果未如預期,之後再追加1500餘萬元。
第二次改善案是在去年9月辦理改善工程規畫設計,並於今年3月5日開工,預計於6月3日完工,待完工後將解決目前雨水飄濺致室內地面積水以及停車場鋪面不便等問題。
竹市府也統計,永恆之丘納骨塔相關改善工程費用,2次共約3200餘萬元,因原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案並未編列申請綠建築標章的相關經費,導致後續須另籌費用辦理,爲使建築符合綠建築規範,綠建築標章申辦已納入此次改善工程辦理。
監察委員要求釐清歷次契約變更部分,竹市府說明,有關歷次契約變更其符合籤文所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第6款及第7款,以及有關未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辦理乙事,將再進行檢討釐清及改進,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新竹市新建大坪頂「永恆之丘」納骨塔因爲設計缺失,遇到大雨多處進水、積水。圖/竹市府提供
新竹市新建大坪頂「永恆之丘」納骨塔完工啓用後,被發現每逢豪大雨導致納骨塔多處遇雨會進水、積水。圖/竹市府提供